宁夏回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组织2020年应急物资采购项目,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决定采用询价函的方式进行询价,具体事宜如下:
一、项目名称:自治区疾控中心2020年应急物资采购项目
二、项目内容及要求:
采购应急物资参数如下:
三、服务商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服务商须提供的材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专项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服务商出具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公章)
四、询价函的回复时间: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询价的单位,请于2020年12月17日前,请将报价单及资格要求中所要求的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密封送至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胜利街470号宁夏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后勤保障科。
五、询价答疑:
如对本次项目及参数有任何疑问请咨询宁夏疾控中心后勤保障科,咨询电话:0951-4085393
采购人:宁夏回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 址:银川市兴庆区胜利街470号
联系人:张少骞
电 话:0951-4085393
宁夏回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0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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