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宁夏回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病监测与评价科宁夏自然科学基金科研课题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开展人体血液WMSDs相关生物标志物检测服务项目,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决定采用询价函的方式进行询价,具体事宜如下:
二、采购项目名称
自治区疾控中心职业病监测与评价科宁夏自然科学基金科研课题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开展人体血液WMSDs相关生物标志物检测项目。
三、项目预算
本项目预算6.8万元,最高限价6.8万元。
四、采购方式
按照《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标采购管理办法》挂中心网站询价。
五、经费来源
宁夏自然科学基金科研课题(银川市医院护理人员职业性肌肉骨骼疾患调查及生物标志物研究)。
六、测算依据
1.样品采集及检测指标数:服务商共采集80人的血液样品,每人份血样检测16种生物标志物。
2.血液样品采集过程:使用医用一次性采血针及医用一次性负压真空采血管采集WMSDs患病人群及问卷阴性人群(对照人群)每人2 管血液样品,每管5ml 。现场离心、分离血清,将血清和血细胞沉淀分别分装并就地冻存供检测。
3.拟检测与分析的生物标志物(16种)
a.组织代谢产物(8种): ①I型胶原分解释放的C末端肽(CTX-I);②II型胶原分解释放的C末端肽(CTX-II);③软骨寡聚基质蛋白(COMP);④基质金属蛋白酶(MMP);⑤肌酸激酶(CK);⑥血乳酸(LA);⑦乳酸脱氢酶(LDH);⑧钙离子(Ca2+)。
b.氧化损害标志物(2种):①硫代巴比妥酸反应物(TBARS);②谷胱甘肽(GSH)。
c.炎性标志物(5种):①白细胞介素6(ILs-6);②肿瘤坏死因子(TNF-α);③C-反应蛋白(CRP);④单核细胞趋化蛋白-1(MCP-1);⑤巨噬细胞炎性蛋白-1(MIP-1)。
d.疼痛相关标志物(1种):①神经肽 Y(NPY)。
4.由服务商提供血样采集过程中人员、耗材、交通及设备等一切费用,甲方只负责血样采集过程中被研究人员的协调工作,不再支付采血及检测过程中的任何费用。采集血液天数≤10工作日(具体天数根据人员协调情况而定)。
5.服务商应在全部血样采集完毕后,于30个自然日之内将检测结果提交给采购方,提交内容包括纸质版的个人检测结果报告单和汇总的全部被检测者的检测结果报告单,均需加盖检测机构公章,另提交一份汇总的全部被检测者的检测结果电子版(Excel表),检测结果必须确保真实、完整、准确。
6.服务商报价价格为含税价,包括但不限于货款、运输费、搬运费、安装费、技术服务费、售后服务等费用,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七、项目参数
八、资质及相关要求
(一)服务商需提供营业执照、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机构组织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专项委托授权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相关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
九、项目验收
服务商应按规定时间内提交全部检测结果(包括纸质版的个人检测结果报告单和汇总的全部被检测者的检测结果报告单,均需加盖检测机构公章,另提交一份汇总的全部被检测者的检测结果电子版(Excel表))后方可进行验收。由后勤保障科、质量管理科、纪检监察科、职业病监测与评价科联合完成本次技术委托招标验收工作。
十、询价函的回复时间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询价的单位,请于2023年8月25日前,请将报价单及资质要求中所需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密封/邮寄送至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胜利街528号宁夏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后勤保障科。
十一、评标方法:最低价评标。
十二、询价答疑
如对本次项目及参数有任何疑问请咨询宁夏疾控中心职业病监测与评价科。
采购人:宁夏回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 址:银川市兴庆区胜利街528号
参数咨询人:马丽霞
咨询电话:0951-4077291
宁夏回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3年8月18日
自治区疾控中心职业病监测与评价科宁夏自然科学基金科研课题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开展人体血液WMSDs相关生物标研究项目询价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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